日前,“鱼味馆”对冒用“千岛湖鱼味馆”、“鱼味馆”名义的餐饮经营户进行告知禁用,由此,今后未经市场监管局核准登记,带标有“千岛湖鱼味馆”、“鱼味馆”商品或字号名称的餐饮经营不能再随意使用。
“一餐吃遍千岛湖的鱼”,只要是来过千岛湖的游客,都知道来到千岛湖旅游胜地,必去千岛湖鱼味馆美味一餐鱼宴。千岛湖发展有限公司、千岛湖鱼味馆经过近三十年的餐饮文化打拼,“淳牌”有机鱼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千岛湖”(餐饮类)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鱼味馆”也于2015年4月7日经国家商标总局批准,成功注册了“鱼味馆”商标,为第14086282注册证号,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43类,住所代理、咖啡馆、餐厅、饭店、快餐馆等。从此,“千岛湖和鱼味馆”商标和名称使用将受到法律保护。
浙江千岛湖鱼味馆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千岛湖鱼味馆近几年来餐饮文化名气大增,一些其他餐饮经营户冒用“千岛湖鱼味馆”、“鱼味馆”名义,又突出使用“鱼味馆”字号名称,通过线上线下对外开展招揽“鱼头”生意,经营餐饮业务,致使一些游客来千岛湖,也极容易误认为是千岛湖的“鱼味馆店”,极大地损害了“千岛湖鱼味馆”形象与利益。
日前,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已通过法律程序,在市场监管局行政指导下,开展温馨告知部分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不相符,又有使用店名或网络宣传,含有“鱼味馆”的餐饮经营户注意正确使用。以后未经市场监管局核准登记,带标有“千岛湖鱼味馆”、“鱼味馆”商品或字号名称的餐饮经营,可不能再随意使用了! (转载自千岛湖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