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结束的淳安县渔业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保护千岛湖鱼类的产卵繁殖,实现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淳安县政府决定从2008年4月15日12时起至2008年7月15日12时止,对千岛湖范围亲鱼产卵的十大休渔区实施季节性休渔工作。
十大休渔区分别为:汾口毛家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安阳游畈铁塔以上至水头浅滩;富文石门大桥以上至水头浅滩;临岐奎星桥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千岛湖镇汪宅口以上至水头浅滩;左口叶棋林场以上至水头浅滩;姜家老栏网以上至水头浅滩;梓桐坑村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宋村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威坪河口航标以上至水头浅滩。
《2008年千岛湖季节性休渔通告》中规定,在休渔区(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任何捕捞(包括垂钓作业)活动;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在鱼类洄游通道上设置断江拦网以及在常年禁渔区拦网界上安装畚斗网。同时还规定休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季节性休渔区从事采砂作业活动。对违反休渔区(期)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将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千岛湖季节性休渔制度自1999年正式实施,到今年整整十年。十年来,在沿库乡镇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县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管理机构扎实开展工作,渔业资源得到了一定的恢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季节性休渔管理工作已由单纯的部门行为上升为由政府牵头、乡镇负责、多部门参与的综合管理行为。十年的实践也证明,季节性休渔是一项群众拥护、效果明显、符合县情的资源保护制度,应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方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