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荣获国资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表彰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公司获评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这是继2010年3月公司被省司法厅、省经信委和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评为“依法治企”先进单位以来,在法律事务管理方面取得的又一殊荣。
在“五五”普法过程中,公司紧紧围绕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将普法教育与生产经营相结合,提高了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维护了企业的稳定,促进了企业健康和谐发展。公司获此荣誉,既是国资委对公司过去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公司未来进一步深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的一种激励与鞭策。(法律事务部余锦涛)